从“资源”到“资产”行车大数据商业价值共享之路还有多远?
首届大数据估值高峰论坛现场
英特尔预计2020年自动驾驶汽车每天可产生4000GB的数据,德尔福也宣称未来公司大部分的收入将来自于自动驾驶大数据业务板块。大数据是有价值的,但是大数据的估值却是困难的。大数据从“资源”到“资产”还有多长的路要走?汽车大数据的未来又在哪里?
首届大数据估值高峰论坛现场专家学者探讨行车大数据安全驾驶及大数据估值难题
11月19日,由北京睦和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睦合达)主办的首届大数据估值高峰论坛,吸引了近百名来自大数据、汽车、法律、保险、信息安全、投资等领域专家,针对大数据产业现状与未来、数据资产的法律保护与展望、信息安全技术与大数据共享、数据资产估值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
睦合达CEO孙翯为论坛致辞
大数据为行车安全提供了另一种可能
睦合达是一家致力于行车大数据商业模式探索的领先企业。根据睦合达副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启龙介绍,睦合达从网联汽车领域切入,为车主提供安全驾乘方面的数据服务,同时深度发掘行车数据的“商业价值”和“公共价值”,通过大数据研究采用“寓教于乐”的形式助力车主规范安全驾驶行为,同时出探索C2B2C的数据交易模式。
“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就会产生大量的数据,其中就包括驾驶员驾驶行为大数据,睦合达作为行车安全领域的大数据企业,从大数据的角度为交通安全提供了另一种可能性。”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汽车安全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朱西产强调,我国从2009年开始一直稳坐全球汽车产销量第一的宝座,并且将长时间保持全球第一的位置,但汽车保有量提升随之而来的最大的问题就是交通安全的问题。
交通安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与汽车保险业务也存在直接的联系。
睦合达开创了全新的“数据介入、事前预防”式的公益奖励模式,代替了“事后救助”的传统帮扶形式,鼓励车主安全、规范驾驶,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节约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数据显示,采用睦合达数据服务的万余辆汽车,一年以来未出现一例严重交通事故,累计减少事故直接损失约3750万元,降低车损约2150万元,减少伤残人数21人/年,年减少死亡人数6.0人/年。
据了解,从2016年起,睦合达吸引15000+汽车用户加入“行车数据分享计划”,依靠数百个维度的驾驶行为数据,与汽车贷款公司、汽车租赁公司、保险公司、汽车后市场中的各类商家建立了长期合作,创造出巨大的经济价值。阳光保险辽宁省理赔部的数据显示,在接入睦合达数据价值共享模式后,沈阳安华物流有限公司享受安全行车服务的车辆,出险率和理赔率相比同期均大幅下降,效果非常明显。
睦合达副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启龙作主题演讲
大数据估值是世界性难题数据资产法律保护成焦点
北京交通大学丝绸之路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交通大学发展战略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张文松指出,目前大数据可通过自有数据出售、数据加工转售、数据交易平台服务三种模式盈利,但是大数据估值则是世界性难题。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第一,数据资产的价值构成与一般的无形资产不同,数据的搜集、积累、储存、处理过程的反复性、成本构成的不确定性、经济效益的未知性以及价值转化或确认过程的风险性等等,都决定了数据估值困难重重;第二,数据质量不一,通用的价值评估机制缺失以及大数据标准和法律法规不健全等等,严重制约大数据产业的发展。
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洪泉则从数据资产的法律保护层面指出,我国现行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律制度承认个人数据受法律保护,承认企业对个人数据的开发和利用产生的成果具有一定的财产权利,也侧重于对个人数据利用的监管和滥用的防范,但是并未明确数据的权属和交易规则,使得数据主体的财产利益被漠视。因此,个人数据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明确交易规则和定价机制。
随着以睦合达为代表的新锐数据企业越来越多,不断探索数据价值共享模式,为大数据估值和交易提供了不少具备先进意义的经验。“一带一路”国际项目与基础设施融资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李福胜强调,大数据之间的交易更多地集中在B2B之间,B2C之间的商业化运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睦合达在这一领域走在了最前列。
李福胜指出,身处于大数据时代的我们,能否让个人数据变成有实际应用价值的产品,并且在不伤害个人隐私和权益,在法律的框架之下完成C2B2C之间的数据交易,把个人数据价格化,是十分值得探索的问题。他认为,基于交易前提的大数据估值可以参考专利权的价格估值模式。
论坛嘉宾合影留念
成立首家“大数据价值研究院”睦合达实力助阵大数据估值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升级,我国的大数据交易也在迅速发展。而作为大数据交易的关键环节,“大数据如何估值”,已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本次论坛上,众多专家一起见证了睦合达的国内首个由第三方公司“大数据价值研究院”正式成立。据了解,该研究院将携手国内高校知名专家教授,以及律师、会计师、数据分析师等行业专家,在数据价值量化与评估的理论研究与应用实践领域展开合作,通过建立通用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促进大数据资产化,促进我国大数据资产评估、定价标准体系的最终建立。
睦合达CEO孙翯为“大数据价值研究院”提出了以下希望:第一,大数据估值研究院务必要研究对数据产业有实际价值的项目;第二,研究使命要秉承着为数据贡献者和应用者提供一个公允的、透明的和可延续的评估平台和评估方法;第三,希望在研究成果成熟之后公之于众,以便为所有的大数据参与方和政府机关提供决策依据。
编辑:王琨